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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备案

关于上海地区网站进行公安局备案通知

关键字:   发布日期:2014-05-28    浏览次数:8331
 
亲爱的摩恩用户:
 
        您好,我们公司接公安部和工信部通知,所有开办网站的上海用户,必须同时在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和上海市公安局备案,即域名备案。

 
       当您取得工信部沪ICP备案号后,请按照以下方法进行公安局备案: 

        由于目前上海市公安局备案的审批部门是由您办公地(单位主要办公地)或居住地(个人即网站办站人)属地网安支队,各分县局网安支队
对公安局备案要求又有所不同,所以请您一定要先电话(以免白跑)各分县局网安支队(联系电话和地址请点击),按照其要求前去办理公安局备案。 
 
 为什么要进行公安备案?
网站备案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需要网站的所有者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的备案,公安局备案是其中一种。公安局备案一般按照各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和方式未命名-4行。网站备案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在网上从事非法的网站经营活动,打击不良互联网信息的传播,如果网站不备案的话,很有可能被查处以后关停。非经营性网站自主备案是不收任何手续费的,所以建议大家可以自行到备案官方网站去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和关闭。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办理备案手续。
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互联网信息服务可分为经营性信息服务和非经营性信息服务两类。
经营性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凡从事经营性信息服务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凡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有偿服务。

分局 地点 对外联系电话
浦东网安支队 灵山路800号 021-22047859
黄浦网安支队 金陵东路174号313室 021-23033624
静安网安支队 胶州路415号1号楼8楼 021-22177605
长宁网安支队 威宁路201号2号楼802室 021-23039909
徐汇网安支队 天钥桥路901号310室 021-23037398
普陀网安支队 宜川六村110号2号楼6楼 021-22048988
闸北网安支队 大统路199号2013室 021-22041331
虹口网安支队 闵行路260号2号楼409室 021-63242200转32347
杨浦网安支队 平凉路2049号南楼603室 021-22170446
宝山网安支队 宝山区克山路199号 021-28950616
闵行网安支队 银都路3700号9楼 021-24063958
嘉定网安支队 永盛路1300号公安局12楼 021-22172609
金山网安支队 蒙源路110号 021-37990110转65170
青浦网安支队 青浦区城中北路485号2号楼三楼 021-59725207
松江网安支队 松江中山东路303号 021-24066732
奉贤网安支队 南桥镇南奉公路9555号 021-24069335
崇明网安支队 城桥镇鳌山路633号3318室 021-24060383

公安备案说明   网上提交资料也是直接参考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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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来自 : 上海摩恩客服 2014-05-28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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