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dzilla. 2018-01-26
P2P网贷系统
网络小贷牌照到底能解决哪些问题?
相信对金融有一定了解的人,应该都很清楚,“牌照是消费金融的根本”, 目前消费金融牌照门槛相对较高,网络小贷成为不少上市公司选择绕道布局消费金融领域的途径之一。然而,今年初开始的三个多月里,全国网络小贷公司仅新增4家。如果监管部门收紧网络小贷牌照发放的话,网络小贷牌照有可能引发市场恶炒。同时和传统小贷不同的是,网络小贷摆脱了地域上的限制,可以凭借互联网平台、产业链、大数据等多重优势迅速拓宽市场、有效降低获客成本、增加新的利润空间。因而一度成为炙手可热的市场新宠和资本抢食对象。那申请网络小贷牌照到底能解决哪些问题,相信也还是有很多人存在着疑问。那下面摩恩网络网站建设小编就来详细的分析分析。
一、解决合格贷款人资质问题
众所周知,银监会一直将P2P视为信息中介主体而非放贷主体,本身不具备放贷资质,但网络小贷也仅仅部分解决了放贷资质问题。
首先,网络小贷的批复均属于各地省级金融主管部门,但其业务拓展却面向全国,理论上各地金融办可以拒绝其他省市批复的网络小贷公司以任何方式在本地开展业务;
其次,网络小贷面向全国获客的渠道仅限于线上,目前除一些依托电商平台等获客的放贷机构外,线上获客资产基本局限在现金贷产品,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主要资产端获客渠道仍为线下,这也就意味着大量机构在转向网络小贷之际获客方式可能大量也会以线下导线上的方式开展,异地线下获客仍为必须手段,合规存在问题。
二、解决限额问题
对于P2P机构而言,选择网络小贷方式开展授信,解决100万、20万单笔授信额度问题。单从额度限制看,参考消费金融公司的20万限额,P2P个人20万、企业100万的限额并不算过低。对于部分转型获取网络小贷牌照的机构而言,满足个人20万、企业100万的限额的标的仍交由线上P2P平台进行信息撮合,超限的标的则以网络小贷公司主体进行放贷,并将其债权资产进行类资产证券化处理对接机构投资人,或经由金交中心处理对接线上理财平台资金。
一些P2P转而以网络小贷开展业务也带来了其他约束。突出的一点是以P2P形式开展借贷撮合时,并不存在P2P平台实缴注册资金门槛的要求,也不存在相关融资杠杆的限制,一个实缴注册资金几百万的平台可能就能够撬动起数十亿乃至上百亿的贷款余额。反观网络小贷公司的融资杠杆虽然较之传统小额贷款公司要宽,但毕竟仍明确存在限制。诸如广东等多数省份对于网络小贷的融资杠杆规定为2倍,目前很难满足由P2P转型而来的这些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融资需要。
由此可见,很多互联网金融企业旗下拥有不止一家网络小贷牌照,且在不断新增网络小贷准牌照,一是为了应对区域监管政策调整的可能变化,二是为了解决存量网络小贷实缴资金不足以支撑起放贷量的问题。对于一些平台将以网络小贷授信形式形成的债权资产通过金融资产交易所(中心)进行类资产证券化处理,并将由此形成的金融资产交易所(中心)产品拿到线上销售,目前监管方面没有明文规定是否可行。但从目前新批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仅允许机构会员存在,可以看出这一交易结构设计明显不属于监管机构鼓励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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